摘要
2005年3月5日至19日。由司法部组织,由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以及山东省司法厅等单位的人员组成考察团对澳大利亚的社区矫正制度进行了考察。在考察期间,重点对澳大利亚特别是新南威尔士州的社区矫正进行了多方面的了解。由于澳大利亚没有联邦监狱或者社区矫正系统,而这方面的制度在6个州及北部地区之间可能有差别,因此,对于社区矫正具体制度的考察和介绍。除了特别说明的以外,都以新南威尔士州为主。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0期14-18,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