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争议(1abordispute)一词被长久使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很少使用‘争议’一词,诉讼程序进行时,经常使用的是民事纠纷或经济纠纷……”“劳动争议”二词的使用有其深刻的内涵,已故法学家史尚宽先生曾就劳动争议作出过精确描述:“劳动争议,广义谓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争议。于此意义,因劳动契约关系,雇佣人与受雇人间所发生之争议,或关于劳动者之保护或保险,雇佣人与国家间所起之纷争,雇佣人团体及受雇人团体本身之内部关系所生之纠纷,以及雇佣人或雇佣人团体与受雇人团体间因团体交涉所生之纠纷.皆为劳动争议。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0期77-80,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