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0多年来,为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保护、改善和建设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法律保障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和水土保持工作自身的发展,现行水土保持法已显露出可操作性差、不完善和强制力不足等缺点,已不能起到应有的规范、教育、引导和奖惩作用,如不及时加以修订,反会成为束缚水土保持工作的桎梏。建议修订现行水土保持法,提升立法宗旨,完善法律规定,健全法律体系,使水土保持法更具科学性、预见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出处
《中国水土保持》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0期11-13,共3页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