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达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和完善,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步伐也逐步加快。特别是在SARS以后,中国政府出台或修改卫生法律法规的频次是历史上少有的。如新《传染病防治法》在总结原《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的情况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新《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各种《条例》、《办法》也相继出台或修改,这一新形势对于我们本来就相对薄弱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而言既面临着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5年第5期375-377,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