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二级住房市场的开放,房屋买卖日益普遍,其中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渐趋突出,产生了大量的纠纷。我国法律对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给予尊重,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贯彻意见》)第118条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然而,这些法律规定得较为简略、笼统,操作性不强。笔者从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价值视角,提出限制性保护原则,以期对司法实践中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适用有所裨益。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0期63-6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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