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4月,上海的琵琶演奏家庄永平以<新世纪音乐入门丛书--琵琶>内容剽窃其著作将作者武汉音乐学院教授周谦(第一被告)、出版者武汉出版社(第二被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登报道歉并赔偿13万多元.受武汉出版社领导指派,我参与了该案处理过程.鉴于此类案件当前比较多,而本案又是其中比较少见的在图书侵权情况下法院认定出版社不存在过错的案例,有一定典型性,现将我们承办该案的经过和一点经验教训写出来,供同行参考,以共同防范出版社的法律风险.
出处
《编辑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73-75,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