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自诉的负效益是指刑事诉讼的过程或结果背离了刑事自诉的立法目的,给诉讼当事人和国家带来了不利的结果及影响,主要是受诉讼公正性及其程度、对自诉人不提起刑事自诉、撤诉行为的干涉及干涉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为消除或降低我国刑事自诉的负效益,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追求刑事司法公正的同时,应妥善处理好自诉人物质损失的赔偿和国家补偿问题以及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对自诉人不提起自诉、和解、撤诉行为的干涉问题。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71-75,共5页
Law Review
基金
2004年浙江省省教育厅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2004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