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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混业经营 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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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银行的管理可以分为分业经营体制和混业经营体制。在分业经营体制下,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各行业间有着严格的业务限制,金融机构不能在经营银行业务的同时又经营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而在混业经营体制下,经营机构可以提供包括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进及我国加入WTO,西方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体制将对我国目前的分业体制带来强烈冲击。同时,随着创新金融工具的不断引进,信息技术在我国金融领域中的广泛应用,我国金融机构创新的步伐也不断加快,金融业务之间的相互交叉和渗透,金融机构跨行业经营的趋势也回日益强化。因此,以分业为主要特征的金融监管模式势必难以适应我国金融机构集团化、综合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我们应当把握主动权,及时根据新的发展情况,适时改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逐步向混业体制过渡。
作者 贾一鸣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
出处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 2005年第4期37-39,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Chengdu Municipal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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