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人大代表的直选方式与我国实现了向法治社会转型后的民主化程度不相适应,其中最重要的症结在于权力对人大代表选举过程的影响力与支配力过于强大,而民权的力量过于弱小。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在选举中最大限度地加强民权的作用与力量,削弱权力对选举过程的影响力与支配力;引入竞争机制,扩大选民的知情权,确保选民的政治意愿的真实、独立表达。本文认为,目前,广东将竞争机制引入人大代表直选已具备了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与媒体方面的必要保障,因此,广东应率先在直选中引入竞争机制。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85-190,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