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10月20日,湖南省长沙市某住宅小区众多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对该住宅楼的地下人防工程拥有共有权,这是湖南首例业主主张人防工程所有权的案件。2004年12月15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另据新华网2005年5月23日报导,北京市海淀区一住宅楼全体业主近日又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他们为该楼人防工程的所有权人,这是北京市首例业主主张人防工程物权所有的案件。可见,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有关人防工程权属问题的纷争将日益凸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