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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若干问题之我见

On Several Points in the System of Exoneration of China's Criminal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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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对刑事证据开示的主体、范围、方法、步骤、时间、地点、效力的确定,应当着重考虑证据开示是否能使审判中控、辩双方的竞争公平、正当和审判的过程简短、流畅。
作者 金钟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56-60,共5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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