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所出现的种种问题,有建议认为应该用全国人大的立法来规范失业保险制度,即用《失业保险法》取代目前的《失业保险条例》,提高失业保险立法的位阶和权威。但目前失业保险制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不是法律规范层面的问题,而是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的基础社会条件和配套制度不足的问题。立法对于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所能发挥的作用可能是有限的。而且失业保险制度运行还不成熟,也不适宜现在就以法律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因此,《失业保险法》的立法时机尚未成熟。失业保险制度立法改革的策略应该是对现行《失业保险条例》进行必要修改。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0期52-54,共3页
See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