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广电领域推行的“集团化”与媒介产业意义上的集团化有着根本性的差异。广电集团外套着的“一元体制,二元运作”运行模式更适合作为一种媒体转型的过渡性制度安排,不应成为长期性运营模式的制度基础。目前进行的广电集团重组和对集团功能性质的重新定位立足于政府与媒介关系的重构,是“集团化”改革的纵深发展。在重构政府与媒介关系过程中,既要遵循媒介规律,也要考虑中国国情,最终构建出我国独有的政府、事业、企业各司其职、各生其效的媒介体系。
出处
《南方电视学刊》
2005年第5期13-17,共5页
South China Televisi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