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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城市地产新政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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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禁止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各区县建委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
出处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 2005年第18期15-1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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