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的法律体制中,司法与行政是合二为一的,但在清末法制变革的大潮中,施行了二千多年的行政兼理司法制度开始瓦解,司法独立成为晚清法制变革的重要内容。对晚清实行司法独立的缘由、实践以及实现司法独立的障碍进行探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出处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5期33-37,共5页
Journal of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华南理工大学高水平建设苗子项目(D7-127-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