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政策,加强筹资投劳管理,调动农民筹资投劳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出处
《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2005年第10期4-5,共2页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