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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办农业保险暨农机保险公司的探讨(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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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生产受天时、地利影响较大,相对来说风险较大。无农不稳。农业是基础产业,是稳定人心的产业。聪明的领导人会因势利导,尽量降低风险,以稳固江山社稷。为了规避农业的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许多国家都设立了全国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国外农业保险大多数采用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方法,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兼顾国家、企业和农民三者利益。农业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实行低保费高保额政策,以降低农业风险,稳定和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农业保险是一种政策险,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美国的农业保险原则上实行自愿保险,但1994年美国《农业保险修正案》明确规定,不参加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不能得到政府其他福利计划,必须购买巨灾保险,然后才能追加购买其他的保险。日本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实行强制保障,对达不到规模的农户,实行自愿保险。并且,政府对农业保险费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美国2000年平均补贴额为纯保费的53%,保费补贴额平均每英亩为6.6美元。日本保费补贴比例依费率不同而高低有别,费率越高,补贴越高。水稻补贴70%,小麦补贴最高达80%。此外,政府还对保险公司提供业务费用补贴和再保险支持,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农业机械作为农业生产资料,无一例外地成为农业保险范畴,享受低保费高保额优惠。因此,我国也应尽快创办农业保险公司暨农机保险分公司,以减轻农机经营者的保费支出负担,促进农机化发展。从市场需求而言,我国农业机械约3800万台(套),其中机动性强的农机2600万台。按农业保险低费率计划,280元/台均支出,则有520亿元的巨大市场。因此,办好农业保险公司农机分公司,利国利民,对农业发展来说是善举。
出处 《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 2005年第5期14-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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