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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激励性股票期权制度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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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但也有很大的风险。为了保证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必须对公司董事、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实行激励机制。股票期权制度是一种长效激励机制。法律应当科学确定公司高级员工股票期权的基本制度框架,交易所应制定更加透明公正的制度规则,实现股票期权的公正和效率。
作者 张杰 张宇润
机构地区 安徽大学法学院
出处 《经济师》 2005年第11期130-131,共2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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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贺宛男.减持能否引入期权[N].安徽商报,2001.07.01.
  • 3黄俊峰."光明"股权激励打破潜规则[N].中国证券报,2005.03.25.
  • 4余砚新 王欣.股票期权激励与最优激励系数[J].金融与保险,2004,(3).
  • 5徐经长,车成刚.从激励机制看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制度性缺陷[J].成人高教学刊,2003(6):24-27. 被引量:1

二级参考文献3

共引文献3

同被引文献22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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