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5年8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发出《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联函[2005]658号)。通知说,近年来,盛装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气瓶(以下简称危化品气瓶)泄漏和爆炸事故频发,造成人员伤亡和不良社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05年底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危化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5年第35期3-4,共2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