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务员法>从2001年初着手起草,到2005年4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依法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依法公布,历时四年,先后13次易其稿.<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这标志着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由过去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简称<公务员条例>)的行政法规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定型为法律制度,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公务员法>的制定和公布结束了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没有大法的历史,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大空白,标志着公务员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在干部人事法制建设和整个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出处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
2005年第10期35-39,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SHIJIAZHUANG MUNICIPAL COMMITTEE OF THE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