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汉时期“幕府”的外延较战国有所扩大。幕主自主用人的幕府制度在秦汉时期正式形成并广泛地存在于行政系统,其标志就是辟署制度的确立。秦汉时期的辟署制,在辟主资格和辟署范围、辟署标准和辟举对象等方面有较为明确的规定;辟主和被辟者一般遵循自愿原则,并形成相对固定的隶属关系;辟署制度尽管存在一些弊端,但在封建国家机器运转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作为幕友制度重要表现形式的游士宾客在这一时期也较为活跃,成为幕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处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00-105,共6页
NingX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幕府制度研究"(JY200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