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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计算机字库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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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北大方正公司诉山东潍坊文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南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首次确定了计算机字库受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并判令以上两家公司立即停止复制、发行《文星2000字处理系统V3.1》软件的侵权行为,赔偿北大方正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并公开致歉。
作者 魏松
出处 《中国版权》 CSSCI 2005年第5期61-61,共1页 China 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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