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社会,人类文明不断发展,同时也潜伏着更多的危机。在危机状态下,公安机关应采取危机警务的模式,才能更好地控制事态的发展,而每个独立个体的人权在危机状态下也需要适当收敛或被限制。比例原则是公安机关执行危机警务的基本准则之一,它要求执行危机警务的行为必须目的明确,措施必要且损害最小。基于比例原则,在危机警务中要重点把握对度的量衡,即要辨别危机状态与正常状态的异同,要完善相应的法律依据,要注意对危机警务过当和不作为的把握。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5期29-32,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