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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确立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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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的精神权利得到承认和保护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已有了较明确的规定和多年的司法实践,而在侵权行为性质更严重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却因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而缺失,这种状况不符合法治精神,有失公平.
作者 王普明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05年第10S期53-5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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