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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归还借款,利息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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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向李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一年),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于归还借款时一并支付。2005年6月30日,我凑齐5万元及半年利息归还李某,可李某却说原来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要求我归还5万元借款并支付一年的利息。请问,李某的要求合理吗?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05年第10S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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