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建监察工作是建设部的一项重要职责。早在1988年,国务院在批转中央编委关于建设部“三定”方案中就明确规定,由建设部负责归口管理、指导全国城建监察工作。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再次被列为建设部的重要职责,由建设部城建监察办公室具体负责。因此,建设部高度关注各地的城建监察工作。在此,我代表建设部城建监察办公室对参加这次培训班的各位专家、孜授和从事城建监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欢迎,对新疆建设厅对这次培训班给予的精心组织和大力支持表示忠心的感谢。借这次培训班的机会,我想和大家交流一下两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