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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应保留典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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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我国曾数次起草民法典,由于历史和经济管理模式缺乏制定民法典的社会条件和经济基础等原因,未能成功。随着改革开放,人民群众的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变.物权立法已经成为时代要求。但是,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社会制度使得中国迟迟没有一部《物权法》。2005年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物权法》的制定和审议,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本刊编辑部组织有关专家围绕如何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进行了笔谈。
作者 李春华
出处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84-86,共3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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