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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在本村落户的非农业人口是否具有本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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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省雅安市南城区晏玢镇政府工作人员来信反映:本镇某村有一户人家,由于夫妻有一方是公务员,按照当地政府的政策,另一方及其子女于1992年转为非农业户口,但户籍仍在本村、长期在本村居住、以耕种为生.并和其他村民一样履行村民义务。由于在城镇没有住房、没有工作,也从来没有享受过城镇居民的待遇。请问,他们在本村有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出处 《乡镇论坛》 2005年第09S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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