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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进一步明确无须或免于办理CCC认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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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针对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2005年第3号公告,公布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无须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进一步明确了《目录》中的产品,有4类无须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8类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该公告从4月1日起实施,国家认监委2002年第8号公告同时废止。
作者 任文
出处 《中国安全防范认证》 2005年第4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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