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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起征点是“大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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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上调到1500元.并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不允许擅自浮动。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有82.5%的人反对个税起征点全国“一刀切”,认为应让各省依当地收入水平适当上下浮动。舒圣祥日前在《羊城晚报》上撰文认为,统一起征点能够保持税制的统一、简单,更是一种长远意义上的“大公平”。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5年第10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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