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展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是在新时期建设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中必须解决好的问题。山西省晋中市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先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晋中地区工程建设场地抗震设防标准管理办法》《晋中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规范了审批行为。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市级地震部门管理抗震设防要求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市级地震部门处于承上启下的管理地位。在对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政策、省地震局的工作安排的同时,又要对县级地震工作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起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当中有其特殊的地位和至关重要的作用。
出处
《山西地震》
2005年第B09期38-38,共1页
Earthquake Research in Sha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