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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监督·保障——湖北省赤壁市落实“一费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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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中小学校实行“一费制”,是国务院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在2002年提出的。所谓“一费制”,就是规定农村中小学校除按规定标准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2004年秋季,赤壁市按照湖北省政府的要求,“一费制”在全市全面推行,农村中小学的不合理收费全部取消。全市学校涉农收费减少2100多万元.农村人均减轻卡外负担71元。他们采取的具体措施是:
作者 陈刚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05年第10期33-34,共2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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