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
2004年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要鼓励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从2004年起,中央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有关金融机构应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的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财政可以适当贴息.这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对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具有重大的意义.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2005年第74期5-9,16,共6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