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分置改革是关系到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其实质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取得相应的流通权,其中的会计问题非常值得探讨。《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控股非流通股股东会计处理探讨》一文就股权分置中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提出了两条系统的思路:一是“无偿赠与或以零收益部分处置长期投资”,二是“获权对价”,在此基础上结合“三一重工”进行了实例分析,并且对上述两条思路进行了评价。文章能够抓住问题的实质,提出较为系统的解决方案,对完善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会计处理具有积极意义。
出处
《金融会计》
2005年第10期9-11,共3页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