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深入剖析了国有企业改革所追求的"政企分开"目标及其理论基础"两权分离"的失误后,指出:造成国有企业长期低效率的本源性因素并不在于政企不分,也不在于产权模糊,而在于公有产权约束链条的中断和国有经济的规模过大。为此,作者提出,国有资本应当退出竞争性领域,以缩小国有经济规模,提高国有经济的运行效率。但国有资本"退出"的速度必须同非国有资本的"进入"速度保持一致,同社会补偿功能的形成保持一致,以免引起社会震荡。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期49-53,共5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