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6年国家调整若干经济政策,将影响整个开放型经济,特别是影响对外经济贸易与合作。 一、国家为进一步规范外向型经济的发展,1996年将出台三项重大涉外政策改革,即在进一步降低关税税率的同时停止某些进口环节的减免税,再次调低出口退税以及对加工贸易实行税收保证金制度等措施。长期以来,国家为避免重复课税及鼓励出口,外销商品可享有约 17%的出口退税,实施至今衍生种种弊端如出口商高报货价、甚至假出口真退税等,三大改革有助于从大局出发纠正这些流弊。1996年三资企业进口的机械设备将不再享有免税优惠,凡是加工出口区商品一律都要课税,使向来不必缴税的“三来一补”企业成为课税对象,这种改革也是从大局出发,统一税收政策,保护平等竞争,最终使所有企业都要缴税。
出处
《发展研究》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期21-22,共2页
Develop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