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诸侯经济"产生的条件必须有三:一是地方政府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之一,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权益和经济行为;二是中央、地方、企业间的权力界限不清所造成的地方政府权力"错位"、"膨胀"而又无约束状态;三是区域间利益扭曲所形成的不公平竞争环境。如果这些条件不同时存在,中央向地方放权就并不必然导致"诸侯经济"。因此,在继续深化改革的同时,加强中央政府对区域经济的调整,通过区域调整来规范地方政府行为,是消除"诸侯经济"的唯一正确选择。
出处
《中国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17-25,共9页
China Economic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