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12月,为响应党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完善银行功能、支持新疆经济发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家开发银行设立乌鲁木齐分行,2003年4月22日更名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简称“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分行设在乌鲁木齐。新疆分行成立五年半来,以开发性金融理论指导实践,重点支持新疆的“两基一支”(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建设,不断加大对新疆经济建设与发展的信贷投入力度并积极推进地方信用建设、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
出处
《新疆金融》
2005年第9期7-8,共2页
Xin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