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地发展权是土地发展权概念的一个子概念,土地发展权是指对土地进行再开发并获取收益的权利,而农地发展权则是指将农地变更为建设用地并获取收益的权利。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并没有明确的土地发展权和农地发展权的概念,但实际上存在着土地发展权和农地发展权问题。●农地发展权只能由国家来行使,尤其是在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且人多地少的我国。现行土地制度虽然限制了农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但同时也保护了农地不被轻易转用和占用,保护了农地的自然属性和农业生产利用方式,保护了农民长远的农地权利。●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产权都是一定法律制度下的产权,农地所有权也不可能是绝对权利,必然要受到国家法律、社会制度乃至社会习惯的制约。
出处
《中国土地》
2005年第10期24-26,共3页
China 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