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司注销了为什么还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基本案情:甲公司因业务关系欠乙公司债务50万元,当乙公司准备起诉甲公司时,才知道甲公司在能够通知而没有通知乙公司的情况下已经注销,并向乙公司出示了工商机关的注销通知书。于是,乙公司以甲公司注销不合法,股东恶意转移财产为由,将该公司三位股东诉至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甲公司注册资金900万元人民币,股东张某、王某、李某分别出资300万元人民币。
出处 《企业与市场》 2005年第11期64-6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