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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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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适应企业改制的需要,促进西部地区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近日,商务部、工商总局联合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3号,简称《管理办法》)作出补充规定。
出处 《国际工程与劳务》 2005年第10期55-55,共1页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ing & Labour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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