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诉称.被告网易公司在其网站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19幅.这些摄影作品被用于手机下载服务。被告网易公司通过被告中国移动的通讯网络向手机用户推广下载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的服务.并根据销售量和中国移动分享利润。原告认为二被告侵犯了原告所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故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领二被告停止侵投、向原告公开致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万元。并要求中国移动将其所获得的信息服务费分成返还原告。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5年第10期9-9,共1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