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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征地补偿费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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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鞍山市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来信说:2002年经国家批准征收我村土地300多亩建设钢铁厂。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兑现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几万元。现在,被占地农户和没有被占地的群众对这些费用的分发产生了分歧。被占地的农户认为,征地占用的是他们的承包地,这些费用应该由他们平分;而没有被占地的农民认为征地占用的是村里的土地,应该在全村范围内平分。现在各方争执不下。请问,究竟该如何处理?
出处 《乡镇论坛》 2005年第10S期23-2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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