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会计检验鉴定至今尚未有统一标准,鉴定人员进行司法会计检查的法律程序、方法和目的也没有明确规定。实际工作中,司法会计检材一般由办案人员收集,送交鉴定人进行检验鉴定,而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办案人员大部分并非院校财务专业毕业,一般办案人员很难收集到完整的检材。而司法会计鉴定人参与司法会计检查可以更好地收集检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本文从鉴定人参与司法会计检查的作用,存在的问题,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讨。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05年第A01期50-51,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