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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不许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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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10月1日起,食品标签两大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正式实施。所有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销售。
出处 《糖尿病之友》 2005年第11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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