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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封刻警示船舶运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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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艘渔船购买5天后,因意外事故沉没。船主向保险公司索赔保价60万元。保险公司以船舶适航证书过期,违反保险条款规定为由拒赔,渔船主将其告上法庭。广州海事法院判决驳回渔船主的赔偿请求。2005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此案维持原判。法官提醒所有船主:船舶一定要严格按规定参加年检,办齐相关手续;买保险要仔细研究条款,严格按条款办事,否则等于白买。
作者 井师
出处 《船舶经济贸易》 2005年第5期30-30,共1页 Ship Economy &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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