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刑法调整对象新论 被引量:3

The New Views on the Regulative Target of the Criminal Law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刑法的调整对象属于刑法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传统的刑法理论认为刑法没有独立的调整对象,这样就无法解释诸如刑法为何成为独立部门法、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区分的真正界限等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刑法的调整对象进行重新认识。从刑法的独立性入手,提出刑法应当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公民个人与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法律秩序之间的关系。正是因为刑法具有特有的调整对象,才能从实质上划分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也是刑法能够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根本理由。
作者 刘霜
机构地区 河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5年第6期24-29,共6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李颂银.刑法调整对象新说[J].法商研究,1999,17(4):58-64. 被引量:6
  • 2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 3(意)杜里奥·帕多瓦尼(TullioPadovani)原著,陈忠林.意大利刑法学原理[M]法律出版社,1998.
  • 4沈宗灵 主编,张文显等.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 5《刑法学全书》编委会编,马克昌等.刑法学全书[M]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3.

共引文献5

同被引文献32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3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