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外企违法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第一案——外企败诉退还加盟费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5年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韩美艳诉北京印气巴谊印气健美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做出了判决,确认韩美艳与被告于2004年7月2日签订的《InchbyInchCHINA特许经营合同》无效;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韩美艳加盟费10万元。这是自2005年2月1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有关外资企业违反中国投资法律和相关规定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首个判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作者 王正志
出处 《连锁与特许(管理工程师)》 2005年第11期30-3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