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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告”是对民主权利的亵渎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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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主权利是受宪法法律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然而在一些单位和少数人中,行使民主权利时却偏离了正确轨道.出现了侵犯他人和集体权利的“恶意告状”现象。个别人甚至唯恐天下不乱,频繁上演“恶告”的闹剧,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有的还造成了恶劣影响和后果。必须坚决制止和纠正。
作者 戴旭光
出处 《红旗文稿》 2005年第20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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