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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色情的法律规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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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色情问题在中国并不严重,而互联网和网民数量的迅速发展、壮大,使色情成为一大社会问题,甚至就在2004年前,作为法律规制对象的色情还主要限于印刷品,如淫秽出版物,淫秽光盘。2004年,中央14部委史无前例地联合打击色情网站,这本身就说明了网络色情的广泛程度以及受关注程序。
作者 欧树军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网络传播》 2005年第11期20-21,共2页 New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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